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有需要制定專門適用於眾籌的法例及規管安排,方向包括在香港營運的眾籌平台,是否須領取牌照或登記,並對在平台上募集資金的項目進行盡職審查;亦要研究資金募集者在進行眾籌活動前是否須登記或獲得許可,以及如何建立匯報制度,識別及舉報可疑交易,以防範危害國家安全、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等違法行為。

許正宇在網誌表示,香港欠缺專門用作規管眾籌的法例,目前就捐獻性質及慈善活動的眾籌,更未有任何法例及部門規管,有機會引起風險,希望於今年諮詢公眾,再展開立法工作。他指對正當的眾籌活動而言,訂立專門法例及規管安排有助建立最佳操作守則,提升參與者信心,亦可更有效防範危害國家安全或支持恐怖活動的不法資金,在本地流轉及進出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