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推出關於煤炭哄抬價格公告,提出哄抬煤炭價格的具體行為表現,經營者若哄抬價格,有關部門可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則處以5萬至50萬元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以50萬至30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要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發展改革部門將持續密切關注煤炭市場和價格情況,發現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而經提醒約談拒不改正暂,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社會各方面可向監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