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意見》,關注部分房地產經紀機構收取過高收費及濫用客戶個人信息,提出10點意見,包括嚴格落實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制度,全面推行經紀從業人員實名登記;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及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嚴格實行明碼標價,不得混合標價及捆綁收費;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服務費用;亦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未經當事人同意,機構及從業員不得收集個人及房屋狀況信息,不得發送商業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
意見定明,要依法查處”黑中介”、侵犯個人信息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收費明顯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當局會採取約談等綜合措施重點監督,亦會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操縱經紀服務收費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