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發現,2個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和Deliveroo戶戶送,對合作餐廳施加的要求,可能違反《競爭條例》。

競委會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2間平台向獨家合作餐廳收取較低的佣金,同時限制有關餐廳與其他平台磋商或轉換合作模式,亦阻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平的餐點。調查亦發現,Foodpanda規定餐廳採用外送時,必須同時採用平台的外賣自取或其他服務。競委會表示,2個外賣平台的市場佔有率合共超過9成,相關條文有機會阻礙新成立或小型平台進入市場,削弱市場競爭。

2間平台已向競委會承諾,將在90日內修訂合作協議,包括餐廳與其他平台合作不會失去獨家合作時享有的商業獎勵,餐廳亦可轉換合作模式,並刪除價格限制及搭售等條文。

競委會表示,若2個平台各自的市場佔有率下跌少過30%,未足以構成反競爭效果,相關承諾就不再適用,承諾有效期為3年,3年後會視乎情況決定是否延長。競委會又指,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認為已能快速解決相關問題,釋除競委會疑慮。

競委會即日起至本月15日進行公眾諮詢,才決定是否接受承諾,2個平台要在承諾生效後90日內修訂條款。

Foodpanda和Deliveroo:全力配合競委會

Foodpanda回覆查詢時指,相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Foodpanda會繼續全力配合競委會,並保持密切溝通。Deliveroo就表示,會在公眾諮詢完結後,繼續與委員會溝通,強調在競爭激烈、不斷改變的市場下,已致力為餐廳夥伴、外送專員和顧客等提供支持。

餐廳負責人:贊成修訂條款  有助提升營商公平性

有與Foodpanda和Deliveroo合作的中菜館負責人指,目前2間平台抽取佣金比例高,餐廳要從中獲利更難,贊成修訂條款,有助提升整體營商環境公平性。有外賣店負責人就期望,與其他平台合作的佣金與獨家合作看齊,能增加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