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證監會等有關部門發布公告,優化、延續一攬子支持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貨物期貨市場、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創投企業合伙人、滬深港通等領域的稅收優惠政策,多項即將到期的政策將延續至2025年底或2027年底。

其中,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和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相關政策將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