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推岀《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鼓勵業界推動良好處理劏房租賃,改善劏房租户權益。約章要求代理承諾,不會協助業主濫收公用設施服務費用,以及違反租住權保障的要求。同時承諾必定會向業主講解打釐印的法律責任,以及向租客清楚解釋劏房租賃協議條款等,保障租户權益。

約章即日起接受報名,簽署約章的地產代理商鋪,會顯示在監管局網頁的參與名單內,亦可在櫥窗張貼約章標誌。

蕭澤宇:代理違反法規可介入調查處分

監管局主席蕭澤宇表示,約章雖屬建議性質,但條款與法例和監管局的指引相若,如代理無跟從或構成違反相關法規,局方接獲投訴及有足夠資料,可以介入調查或作紀律處分,但要視乎有否違反綜合指引。
 
蕭澤宇又指,目前有62間商鋪簽署約章,指全港雖然有數千間地產代理商舖,但不是全部都有處理劏房業務,所以無簽署的商舖並不代表它們不支持。

戴尚誠:政府至上月底已識別2300宗違規業主個案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約章簽署儀式致辭時表示,差餉物業估價署除跟進舉報外,亦會從多種途徑,主動識別涉嫌無在限期內提交租賃通知書及濫收水電費等違規業主。
 
戴尚誠指,差估署在本年度截至上月底,已經主動識別2300宗業主涉嫌違規的個案,並向相關業主發岀約1200封警告信及檢控7人,最高罰款1.8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