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投公司今日就「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投資組合」,物色基金經理並作出提案邀請,截止日期12月10日。

政府年初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詳情,3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當中300萬港元將投放在「投資組合」。港投公司將成立及監督管理「投資組合」,相關資本將投放在加速推動正在成形及發展初階的前沿產業或嶄新應用。根據港投最新估算,「投資組合」截至今年底的規模至少3億港元。待成功物色並委任基金經理,預計「投資組合」將於明年首季啟動投資工作。

有意參與的基金經理須提出最少兩個,能為香港科技或商用轉化帶來嶄新發展的新應用或新賽道,聚焦以香港市場為基礎作探索和孵化;結合香港的優勢、定位和需要,並以推動科技應用的跨地域發展為長遠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