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公布關於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提出要健全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創新價格引導機制,完善價格調控機制,優化市場價格監管機制,加快構建高水平價格治理機制,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觀經濟治理水平,更好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建設。

工作中要做到,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有效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價格合理形成、利益協調共享、民生有效保障、監管高效透明。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意見提出三方面重點舉措,一是深化價格市場化改革。穩妥有序推進能源資源、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價格市場化改革,讓更多價格由市場形成。二是加快重點領域市場建設。推進重要商品現貨、期貨市場建設,優化期貨品種上市、交易、監管等規則,鞏固市場形成價格的基礎。三是營造競爭有序市場環境。廢止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的價格政策,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有效規範自然壟斷企業經營範圍。

  

負責人說,意見聚焦要完善農業價格及能源價格政策、健全公用事業價格機制;完善公共服務價格政策及創新公共數據價格政策。意見將促進物價保持合理水平作為完善價格調控機制的主要目標,會加強價格總水平調控;鞏固重要商品價格穩定基礎及強化重要商品價格調控,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