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及中聯辦繼續轉載《大公報》評論文章,指長和計劃向美資財團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資產,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審查,合情、合理、合法;對於涉及重大基礎設施的交易,接受國家審查亦是全球普遍的做法,敦促長和盡快回頭,改變錯誤決定。
文章引述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認為,美方提出的要求不是「在商言商」,而是為了國家利益,反問如果中國要買美國芯片企業,美國企業願意賣,美國政府又會否同意。亦有區議員認為,中國的審查機制與國際接軌,是保護國家經濟主權的必要之舉,絕非排斥外資,而是為市場劃定健康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