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威斯康星州一名18歲白人青年因去年八月一場反警暴示威期間,開槍擊斃2人及槍傷1人,被控謀殺及企圖謀殺等五項罪名,陪審團商議超過三日後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被告里滕豪斯曾任學警。他指當日受到襲擊才自衛開槍。案件受到廣泛關注,有右翼份子稱讚他是英雄。當局為安全起見,在宣判前加強當地保安。里滕豪斯聞判後激動落淚。代表律師說,正如里滕豪斯作供時指,事件並非由他引起,但留在當地太危險,可能搬到其他地方居住。檢察官呼籲外界接受判決,不要訴諸暴力。法官在解散12人陪審團時說,會採取所有措施,確保他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