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根據《香港自治法案》,指外國金融機構如果與在7月已被制裁的香港中聯辦5名副主任有交易,將面臨美國當局制裁。北京提出強烈譴責,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表示,美國政府依據國內所謂「香港自治法」,宣布對中央政府駐港機構有關負責人實施制裁,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干涉中國內政,是非法無效,又指,今年7月美方借發布所謂「香港商業警告」,已宣布對包括上述5名香港中聯辦副主任在內的7名中方官員進行制裁,中方根據《反外國制裁法》,對美方有關人員進行對等反制。美方現在變換名頭,以所謂「香港自治法」為由,對上述人員再宣布一遍制裁,他就不明白,指這種行徑實在荒唐,令人不齒。
 
美國財政部向國會提交半年報告,點名指因損害香港民主,在7月已被制裁的香港中聯辦5名副主任,包括陳冬、何靖、盧新寧、譚鐵牛及尹宗華,外國金融機構如果與5人有交易,將面臨美國當局制裁。

自去年10月以來,華府已根據《香港自治法案》,累計制裁39名中港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政務司長李家超、律政司長鄭若驊、保安局長鄧炳強以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至今華府仍未根據這項法案制裁任何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