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公司Uber同意就誤導乘客等,向澳洲當局支付2600萬澳元罰款,折合近1.47億港元。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表示,總部位於美國三藩市的Uber,在荷蘭的子公司Uber B.V.承認,雖然容許用戶在司機接單5分鐘內免費取消行程,但在2017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間,超過200萬名澳洲用戶嘗試在司機接單5分鐘內取消行程時,應用程式顯示警告字句,指由於司機已在途中,用戶可能會被收取小筆費用。委員會表示,Uber承認多年來誤導澳洲用戶,可能導致部份用戶因此決定不取消行程。Uber就發聲明指,幾乎全部用戶收到有關警告後,仍然取消行程。
Uber同時承認,2018年6月至2020年8月期間,應用程式對悉尼的士車費的評估不準確,往往較實際車費為高。Uber就做法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