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以嫌疑人身份,到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就兩宗地產貪腐案,接受檢方調查。李在明大半個月前,曾就“球會贊助金案“,到水原地方檢察廳受查。

李在明被指在擔任城南市長期期,向慰禮新城及大莊洞開發商透露內部機密,使開發商獲得巨額收益,又涉嫌刪除超額利潤回收條款,使城南市無法取得追加利潤,造成巨額損失,換取開發商提供選舉資金等援助。

李在明早上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時接受傳媒採訪,批評總統尹錫悅破壞法制,檢方指控荒唐,否認自己貪腐,強調城南市在開發項目中,收回5500億韓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