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頒令,保留墮胎藥「米非司酮」的使用權,暫緩執行下級法院早前限制售銷這款藥物的裁決,意味容許墮胎的州份,婦女仍然可以取得「米非司酮」。總統拜登歡迎裁決,指會繼續透過訟訴,對抗因政治動機而向婦女健康發起的攻擊。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3年前批准使用「米非司酮」,婦女若懷孕10周內服用「米非司酮」以及另一款藥物,好大機會能終止懷孕。有反墮胎團體去年11月入稟德州法院,指藥物不安全,質疑食藥局當年批准使用是濫用容許藥物快速上市的條例,法官本月初同意禁用「米非司酮」,但同一日華盛頓州另一名法官就裁定,不得改變有關藥物的供應。

面對兩個不同裁決,聯邦政府提出上訴,要求新奧爾良的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暫緩執行德州法官的裁決。上訴庭同意「米非司酮」可繼續發售,但附加一些限制,包括購買時要有醫生證明。拜登政府及「米非司酮」的生產商於是要求聯邦最高法院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