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選舉委員會決定調查勝出上月大選的前進黨黨魁皮塔,是否違反候選人資格要求。泰國傳媒表示,選舉委員會收到投訴指,皮塔持有一間媒體公司的股份,涉嫌違反選舉法規定,若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及20年內不得從政。皮塔早前已否認指控,指有關股份是已故父親留下的遺產之一,早前已轉讓,而公司由2007年開始,就無從事媒體業務。 報道指,選舉調查或需時數年,令皮塔出任總理及與為泰黨等政黨籌組聯合政府出現暗湧。

選舉委員會日前表示,國會眾議院選舉有16個府47個投票站的投票數目和候選人得票不符,必須重新點票,但不影響選委會必須在7月中前公布正式當選名單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