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法院,同意檢方提出拘留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請求書,根據流程,請求書經總統尹錫悅批准後,將報請國會處理,國會有望在星期四進行表決。根據法律規定,在任國會議員享有未經國會同意不受拘留的特權,通過拘留須有全體國會議員過半在場、在場議員過半贊成。若國會否決,法院將直接駁回批捕令。現任國會議員297人,民主黨籍議員有167人,佔超過一半。檢方今年2月曾經申請拘捕李在明,當時因為國會否決而未能成事。

檢方今日以瀆職、受賄及教唆他人作偽證等罪名,向法院申請批准逮捕李在明。指李在明在2014至2019年出任城南市長及京畿道知事等職務期間,在地產開發項目,涉嫌優待私營發展商;透過副手要求一間企業向北韓非法轉移800萬美元等。 

李在明絕食19日後昏迷送院 堅持續絕食

李在明自8月31日起,在國會大廈外搭設帳篷,抗議尹錫悅政府經濟民生政策不當,期間只飲水和補充鹽份維生。他今早因健康情況惡化需送院。報道指,李在明血糖突降,近乎喪失意識,目前已脫離危險期。共同民主黨發言人表示,李在明仍然虛弱乏力,但堅持繼續絕食,除基本輸液外,一概不進食,以抗議現政權專橫跋扈。

李在明被送院後,黨內高層紛紛趕至醫院探望,並指在確認李明在情況後,會探討下一步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