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會下午以過半票數通過,同意檢方拘留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法院將對李在明進行逮捕的必要性進行審查。

拘留同意案要得到國會通過,須獲半數以上在職議員與會,並獲過半票數贊成,結果出席的295名議員中,有149人投贊成票、136人投反對票、6票棄權、4票無效通過扔拘留同意案。

檢方日前以瀆職、受賄及教唆他人作偽證等罪名,申請批准逮捕李在明,獲法院及總統尹錫悅接納;李在明上月底開始在國會大廈外絕食抗議,持續19天,星期一因健康情況惡化要送院留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