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上月簽署行政命令,限制美國對中國的高科技領域投資,財政部其後展開規則制定程序,金融機構需要在今日限期前提交意見。外電報道,美國金融機構要求美國政府澄清有關規定,擔心新規例過於空泛,並將合規責任推給投資者。
報道引述法律界指,禁令範圍廣泛,同時適用於中國以外經營的中國企業,由中方企業或中國人控制的海外公司亦受限。新規定不會審查獨立個案,亦沒有清晰的實體清單,意味著投資者需要自行判斷,從而提高合規及法律成本。有財政部前官員指,新例將為投資者造成一定負擔。
新規例預料明年實施,美國公民、商界及美國境外企業等,在投資中國的半導體、微電子、人工智能及量子信息技術等科技領域之前,必需通知財政部,並禁止其他同類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