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就本港民主派初選顛覆案裁決發表聲明,對特區根據國安法判處14人有罪表達關切。

蒂爾克說,他的辦公室和其他聯合國人權專家認為,有關立法不符合中國根據國際人權法承擔的義務,特别是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香港承擔的義務。正如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指出,有關立法應被廢除,不應加以適用。

蒂爾克又指,根據香港特區今年3月通過新的「維護國家安全修例」,有7

人正面臨指控。他說,任何關於國家安全的法律都需要具有明確的範圍和定義,只允許對人權進行絕對必要和相稱的限制。他擔憂這些寛泛而模糊的條款可能會被任意用來遏制言論自由,打擊持不同意見者、民間社會行為者及人權維護者。蒂爾克再次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根據這法律被任意逮捕和拘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