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涉嫌貪污案開審,控方原本控告他35項罪名,但開庭後將控罪減至5項,包括4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1項妨礙司法,其餘30項涉貪控罪將在判刑時納入考量,易華仁當庭認罪。控方要求法院判處他入獄6至7個月,辯方就認為不應多於8星期。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押後至下周四判刑。

62歲的易華仁被控在2015至2022年間,收受馬來西亞酒店大亨王明星及新加坡建築公司高層林國成,提供總值40萬新加坡元的禮物及餽贈,包括一級方程式賽車、音樂會及英超賽事門票、威士忌及單車等。他已將其中38萬新加坡元非法所得,上繳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