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梨泰院前年萬聖節,造成近160人死亡的人踩人慘劇,龍山警署3名前警員因業務過失致死傷等罪被判監,其中前署長李林宰判囚3年,另一名指揮室長判監2年,一名組長判監1年,緩刑2年。首爾西區地方法院指,今次人踩人慘劇並非天災,如果所有人在各自崗位上善盡義務,就可預防及減少傷亡。李林宰在整個審訊過程中都堅稱,大規模的人群擁擠事件無法預料,因此他不承擔任何責任。

同案被起訴的另外4名區廳官員就獲判無罪,包括被指應對不力的龍山區廳廳長朴熙英。法院指區廳無法定權力控制或驅趕群眾。有死者家屬不滿朴熙英等人脫罪,認為不合理,無法接受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