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的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早前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妨礙司法等5項控罪,今日被判入獄12個月,成為新加坡首名入獄的前內閣官員。

法官判刑時指,易華仁的行為嚴重響公眾的信心,加上位高權重,罪責重大,認為控方要求的6至7個月刑期明顯不足。法官批准易華仁繼續保釋外出,下星期一開始服刑。易華仁離開法院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62歲的易華仁被控在2015至2022年間,收受馬來西亞酒店大亨王明星及新加坡建築公司高層林國成,提供總值40萬新加坡元的禮物及餽贈,包括一級方程式賽車、音樂會及英超賽事門票、威士忌、單車等。他已將其中38萬新加坡元非法所得,上繳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