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簽署兩項新法案,為菲律賓的海洋權利以及南海仲裁案等提供法律依據,以加強菲律賓的海洋主張。小馬可斯說,法案凸顯菲律賓保護海洋資源的決心,亦可以讓菲律賓國內的法律,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保持一致,提高政府的海洋治理能力,加強經濟發展及國家安全。

新簽署的《菲律賓海域法》界定菲律賓的海事區域,包括內海、群島水域、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區以及大陸棚,菲律賓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南海國際仲裁結果,使用海事區域的資源。另一項《菲律賓群島海道法》,授權菲律賓總統依國家安全和航行安全等因素,指定海上航道,管理外國船舶及飛機的通行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