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被水原市地方檢察官以挪用公款罪,再次落案起訴。檢方指,李在明涉嫌在2018至2021年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濫用公務信用卡購買膳食和祭祖用品,共挪用超過1億韓圜、折合港幣約60萬元;又透過知事辦公室偽造記錄,謊稱使用政府車輛出席官方活動,但實際上是他妻子用作私人用途。
李在明目前共身負5宗刑事案件,上星期五首爾法院就他違反《公職選舉法》,一審判監1年,緩刑2年。李在明表明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