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早前被控教唆偽證罪,今日獲首爾地方法院一審裁定無罪。李在明離開法庭時表示,感謝法院主持正義,呼籲政壇不應再有「你死我活」的鬥爭,應實現朝野攜手前行。

李在明被控在2019年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就一宗選舉法案件教唆一名前市長秘書,在法庭上作假證供。檢方尋求法庭判處3年有期徒刑。李在明否認控罪,聲稱只要求證人「按記憶如實陳述」。涉案秘書被判篡改部分案件事實罪成,罰款500萬韓圜。

李在明本月中被裁定向選民發出虛假資訊,違反《公職選舉法》罪成,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李在明表示會上訴,若終審維持原判,李在明將失去國會議員資格,並剝奪被選舉權5年,意味將無法參與2027年總統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