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以損害香港自治為由,宣布制裁6名中港官員,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負責國家安全的警務處助理處長王忠巡及趙詠蘭、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以及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董經緯。

美國國務院指,北京與香港官員在域外利用《港區國安法》,恐嚇、噤聲及騷擾19名身在海外的民主派人士,包括1名美國公民及4名美國居民。美方指6人的行為及政策,有可能進一步削弱香港的自治,違反中方的承諾,以及進行跨國打壓行為,決定採取制裁。

根據華府的制裁令,被制裁人士在美國、或由美國人控制的資產將被凍結,禁止美國人或在美國境內與被制裁人士進行交易等。
 

 

林定國:制裁理由完全站不住腳 對他的工作及生活亳無影響

林定國回應指,實施制裁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腳,而制裁對他的工作以及生活毫無影響。他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的措施,不單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亦完全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原則。相反,美國政府實施的單邊制裁 ,完全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原則,是赤裸裸的霸權欺凌行為,目的只是企圖阻嚇參與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人員。

林定國指,最佳的應對方法,是沉着應戰,更團結、更努力、 更堅決地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以及香港的穩定和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