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巴黎刑事法院裁定,極右的國民聯盟領導人瑪麗娜勒龐,貪污罪成立,即時禁止她出選公職5年,即使她上訴,禁令仍然生效,除非勝訴,否則不能參加2027年總統大選。法官同時判處瑪麗娜勒龐監禁4年,其中2年緩刑,2年戴電子手銬在監外執行。

瑪麗娜勒龐離開法院後接受電視台訪問,指判決有政治動機,目的是阻止她參加2027年總統選舉,又指數以百萬計的法國人民都感到憤怒。她批評判決違反法治,將會上訴,並要求法院要在2027年大選前完成訴訟程序。

法國檢察部門指控,瑪麗娜勒龐及同案被告在2004年至2016年間挪用歐洲議會助理的薪酬,支付黨內工作人員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