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港區國安法》生效,提出修訂《電影檢查條例》。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接受訪問時表示,政府早在兩個月前,已經刊憲公布電檢新指引生效,指電影業界當時的憂慮至今未解決。他形容,電影及劇集拍攝的內容是虛構,但國安法就是真實,有業界始終擔心誤墮法網,亦憂慮國安法的紅線無客觀標準。

田啟文指,本港多年來,從無一部上映的商業片刻意顛覆國家,強調拍戲者並不是想犯法,亦相信當局無意干擾創作,他只提醒電影人,創作過程中要多諮詢法律意見。

學者憂某類創意將消失 指本港創作空間似內地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表示,今次修例牽涉範圍廣泛,從電影製作、發行,到放映,都要關注會否違反《港區國安法》。

梁麗娟形容,本地創作的空間越來越像內地,變相審查某類議題。她認為,以往香港電影或劇集創作很自由,除了著重娛樂,部份亦會透過「搞笑」方式揶揄政治人物,擔心通過修例之後,有創作者會放棄這類創作手法,令某類創意從此消失。她亦關注,日後會否越來越多海外製作的「禁片」,不能在香港上映。

馬逢國籲業界勿憂慮 指可避開敏感議題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指,今次修例只是將電檢指引進一步規範化,讓檢查員參考更統一及客觀的標準,呼籲電影業界毋須憂慮。

馬逢國認為,將電影送檢有好處,如果電影獲發准映證,相關人士就完全無法津上的顧慮,又指審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有問題,就只需適當刪剪有關部份,最極端是整部電影不能上映,創作人不會因為拍攝而被捕。他又指,社會上任何人都有責任遵守《港區國安法》,不能迴避責任,建議製片人多諮詢法律意見,或者避開敏感議題,無必要「踩界」或冒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