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更新對香港的旅遊建議,指去年6月起實施的《港區國安法》,涵蓋香港境內外的行為,包括在英國的活動,中國當局可以在特定情況下,拘留及審訊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士,有被移送到中國內地的風險,由香港到內地時亦可能被檢查個人電子儀器。

指引又提到,隨著香港的政治敏感程度持續提升,遊行示威和出現暴力的機會增加,提醒公民留意情況,避免到遊行示威的地方。

旅遊建議亦提到8月1日生效的《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指特區政府有權阻止旅客離開香港,但港府已承諾不會使用這項權力,只會用於阻止尋求庇護者進入香港。

在立法會4月三讀通過條例草案時,時任保安局長李家超指,政府日後需另行制訂附屬法例,屆時會列明只適用於前往香港的航機,又批評有人刻意歪曲草案條文及散播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