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今日起試行恢復內地居民赴港商務簽注申請,在廣東省企業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到香港從事商務活動,可向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赴港商務簽注,但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申請前14天曾到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人員,不得申請。持商務簽注人員應通過「來港易」前往香港,持有效赴港證件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深圳灣口岸、港珠澳大橋口岸前往香港,入境後可豁免強制隔離檢疫。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表示,有關安排,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積極支持香港特區加快恢復經濟發展的務實舉措,下一步將根據疫情形勢變化,推動有序恢復內地與香港地區人員正常往來,更好服務促進大灣區建設發展,助力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