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將軍澳及西貢打擊違例泊車。上星期五在清水灣二灘一帶停車場,針對在泊車位連續停泊超過24小時的車輛,共發出38張傳票。警方指,會繼續在區內違泊黑點嚴厲執法,例如清水灣大坳門及將軍澳工業邨一帶的公眾停車場。

根據《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8條,任何人在泊車處連續停泊車輛超過24小時,即屬犯罪,可被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