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男警在水警總督察林婉儀9月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殉職後,涉嫌在社交媒體發表煽動意圖的言論被捕,他目前已經離職,下午將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未有透露相關言論的內容和發佈平台,指言論引起對政府的憎恨和市民間的不滿,昨日在沙田採取拘捕行動,檢獲3部電話。

警方表示,相信今次事件是個別人士行為失當干犯罪行,警方會不偏不倚多角度調查,檢視疑犯有否同時干犯其他罪行。警方強調,不會姑息破壞法紀和扭曲正常價值觀的行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作出煽動意圖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一經定罪,首次犯案可處以罰款5000元和監禁2年,再犯者可判監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