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一間雞煲火鍋店的負責人承認上月違反防疫規例,未有確保食客在入座前掃「安心出行」二維碼或填寫個人資料,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元。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有悔意,未來會安排專員在門口確保食客填好資料,並在當眼處貼上告示。

案情指,警方上月巡查涉事火鍋店時,發現有2名食客填寫錯誤的電話號碼,另1人就無用「安心出行」或填寫個人資料,42歲的火鍋店負責人張俊傑,當場涉嫌違反防疫規例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