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法官近日先後收到恐嚇信件,其中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下午就一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判刑後指,自己幾個月前收到電話滋擾,一名50多歲人士已經被捕;但上星期有人變本加厲,施以暴力恐嚇,法院已報警處理。

陳廣池表示,「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相信無論美國、英國、台灣,以至全世界的法官,都會嚴厲譴責任何恐嚇司法人員的舉動,質疑有關行為不但干犯刑事恐嚇,亦有機會犯《港區國安法》第24條的恐怖活動罪。

陳廣池形容,這類行為可恥、可悲、可笑。他指,幾代香港人辛苦建立司法系統及架構,認為香港司法制度某種程度上令人引以為傲,質疑發出恐嚇信的人,一定是不愛香港的人,否則無理由「拆自己間屋」。陳廣池又批評,犯案者小看香港警察或警方國安處的刑偵能力,呼籲有關人士如果被捕,千萬不要「戴頭盔」,要「夠膽做,夠膽認」才是勇敢的中國人。他又呼籲任何有良知的港人,應要要對這類行為全力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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