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分別在下午近2時半以及4時許,各收到2封可疑信件,收件人是2名法官。消息指,2人分別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陳仲衡,以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而信件藏有疑似血肉。警方指,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查後,初步相信信內不含危險成份,已檢走信件進一步檢驗,事件中無人受傷,其中區院約3名職員自行疏散。

司法機構:恐嚇法官違反法治精神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表示,高度關注事件,並已經交由警方跟進,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都違反法治精神,衝擊司法獨立原則,應受到嚴厲譴責。司法機構又指,法官及司法人員必須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重申法官審理案件時,即使涉及任何具爭議的法例及社會事件,都必須無所畏懼,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受歡迎或受抨擊,都要獨立專業按照法律和法律原則判決。

律政司:恐嚇法官有變本加厲跡象

律政司晚上發聲明,指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是卑鄙低劣的行為,令人髮指,又指這些可恥行徑,最近有變本加厲的跡象,特區政府不但嚴正譴責,更絕不姑息違法亂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強調執法機關必定積極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律政司表示,《基本法》保障法院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並會在判決書中全面說明判決理由,體現法官公正無私和獨立依法斷案的基本原則。律政司指,如果有人漠視法庭裁決的理據,純粹因為不滿結果,而以違法手段企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不但徒勞無功,更顯示出他們的無知、懦弱和目無法紀,重申刑事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屬嚴重罪行,任何人不應以身試法。

律師會譴責恐嚇司法機構的行為。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恐嚇司法人員不但是嚴重刑事罪行,更威脅法治和司法獨立等核心價值,呼籲必須立即停止近日接二連三的恐嚇行為。他敦促各方尊重法治,以及法官維護法治的憲制角色,任何人如對法庭判決不滿,應根據法律程序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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