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委任陳仲衡法官和黎婉姫資深大律師,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明日起生效。

陳仲衡1964年在本港出生。1987年及88年在港大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88年獲大律師資格,其後私人執業。2002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2012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黎婉姫1958年在本港出生。1990年及91年在港大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91年獲大律師資格,到2016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她1992年加入律政署擔任檢察官,3年後晉升為高級檢察官。2011年晉升為律政司副首席政府律師,6年後再晉升為首席政府律師。2019年離開律政司,同年開始私人執業。2020年及2021年間曾數度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自2021年11月起再度獲委任為原訟法庭暫委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