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示威者前年11月11日在全港多區發起「三罷行動」,其中在西灣河,一名交通警開槍擊中一名示威者腹部。中槍的21歲學生周柏均,與另一名被告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3項罪名,案件早上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辭指,涉案交通警當時遭4名示威者「前後夾擊」,警員聽到有人大叫「唔好畀佢走」,認為情況危險,於是手握警槍的槍柄戒備,有示威者伸手企圖搶槍,警員向周柏均的腹部發射第一發子彈,之後再開槍發射兩發子彈,沒擊中任何人。

控方指,兩名被告在現場被捕,當救護車到達時,周柏均曾經企圖逃跑,遭警員截停制服。案件明日續審,辯方將爭議被告有否企圖搶槍,以及警員是否正當執行職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