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定市民星期四起進入表列處所,包括所有食肆,都要使用「安心出行」。食環署副署長黃淑嫻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獲豁免以「填紙仔」替代的殘疾人士,不一定要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業界可以按常理去判斷。如果有關人士「填紙仔」時,申報是殘疾人士,就有法律責任確保資料是真確。

黃淑嫻說,創科局及資科辦製作了凸字膠套,讓處所負責人套上二維碼海報上,方便視障者識別二維碼位置,政府下星期起會分批向提出要求的處所派發凸字膠套。當局又會透過非政府機構,提供「填紙仔」範本,讓視障人士事先填好。

食環署:15歲或以下人士同行成年人已用「安心出行」 不須「填紙仔」

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的亦包括65歲或以上長者和15歲或以下的兒童,黃淑嫻指,處所職員只要確保對方填妥時間、日期、資料、姓名及電話,就已履行盡職檢查責任,資料真偽可交由執法人員核實。15歲或以下人士,如果有同行成年人經已使用「安心出行」,則毋須「填紙仔」。

黃淑嫻又表示,已同一些無家者服務機構聯繫,讓無家者進入處所時出示證明書,以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