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約300萬名在8月1日透過八達通收取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若「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在11月底已達到4000元,將於星期四獲發尾期1000元消費券。有關市民會在當日陸續收到手機短訊通知,並可自行領取消費券。而累積消費總額未達4000元的市民,仍有時間繼續消費,最遲在明年2月底達標,仍可趕及在明年3月16日獲發尾期1000元消費券。

另外,政府提醒在8月1日及10月1日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分別獲發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費券的市民,使用限期將於本月31日同時屆滿,未使用的餘額將在有效期過後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