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起訴兩間清潔公司「香港工商」與「民順」及3名董事,涉嫌在2016至2018年間,在17份涉及公屋等物業的清潔服務合約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合約總值達1.8億元。競委會在2017年接獲海麗邨清潔工的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兩間公司提交的標書,部分項目的定價相同或相近,標書上有相同的錯別字,例如中國數目大寫「柒」字,當中的「三點水」同樣寫漏了「一點」;兩間公司亦共用辦公室及電腦系統,曾經有同一員工處理兩間公司的財務計劃書和標書。

競委會向審裁處申請命令,要求宣佈答辯人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並施加罰款,向兩間公司的3名董事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等。

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搜證期間,有人試圖刪除兩間公司電腦系統中,可以互相查閱敏感資料的捷徑和大量可能涉及案件的文件,他強調妨礙競委會的行動是刑事罪行,競委會已轉介警方跟進,強調會追究到底。他又表示,調查需時有多個原因,包括調查人員要檢視很多文件,才能發現部分標書落價相同;有答辯人亦以疫情下要在家工作為由,推遲提交交件或出席會面。

競委會調查車用燃油公司涉反競爭行為

競委會表示,《競爭條例》生效至今6年,已就9宗涉及各類合謀行為及濫用市場權勢的個案,入稟審裁處。在已經審結的4宗案件中,競委會全部勝訴,另有1宗案件,在答辯人合作下達成和解。競委會主席陳家殷表示,已就個別車用燃油公司可能涉及的反競爭行為展開調查,並已開始搜證,會在適當時候公佈更多細節,強調競委會會不遺餘力,運用《競爭條例》賦予的調查和執法權力。

陳家殷表示,未來會針對影響民生、詐騙公帑或政府津貼,以及涉及數碼經濟的反競爭行為執法,競委會會與警方商討,如何有效偵測和處理樓宇維修的圍標和瓜分市場的行為。競委會亦正研究網上零售市場,檢視當中有否反競爭行為。

房委會:會積極配合競委會調查

房委會回覆本台查詢,指會積極配合競委會調查,亦會審視涉案承辦商,有否違反承辦商名冊管理和合約要求,再因應個案的情況及嚴重性,採取恰當的規管措施。

房委會又指,為了防止承辦商在競投時,壟斷、操控投標結果或圍標,承辦商須遵守標書內的「不合謀條款」。在2018年4月起,房委會已要求承辦商在提交標書時,須同時提交「不合謀投標確認書」;並參考競委會於2017年底推出的範本,加強標書條款,列明承辦商不得作出反競爭合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