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長羅淑佩接受本台專訪表示,今年初在將軍澳及白石角單車徑,舉行兩次俗稱「風火輪」等「電動可移動工具」立法工作實地試驗,效果基本安全,但個別情況險象橫生,仍有不少安全隱憂。例如在斜坡、馬路旁使用有風險,需要再認真試驗,才正式立法。運輸署正同科學園公司商討,在下年再舉行實地試驗,詳情有待公布。
有科學園創科公司負責人表示,今年10月收到電郵,提到科學園同運輸署初步計劃下年第1季,讓申請者在科研路至大學站單車徑,試用電動個人移動工具,為期半年,參加對象只限園區相關人員,要持有私家車或電單車駕駛執照等。報名在10月底經已截止。
另外,運輸署亦正與部分持份者舉行工作會議,諮詢制定《使用者守則》的意見,作為未來法例的輔助文件,初步擬議內容包括使用這些工具的技術細節等。有份與會的便攜式電動車總會代表指,首次會議在上個月24日舉行,建議署方在守則加入初學者指引,又建議立法時將速度上限,定在每小時2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