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隸屬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的警務人員,昨日上午遺失一部隨身攝錄機。警方指,有關攝錄機內並沒有任何片段或個人資料,接獲報告後已派員搜尋,未有發現,案件列作「遺失政府財物」,呼籲市民如拾獲,致電3661 1300與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報案室聯絡,或交到就近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