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前年10月反修例示威期間,用汽油焚燒港鐵九龍塘站的閘機被捕,被控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等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審結,其中3名被告被判罪成,分別被判監4年2個月至4年半不等。
3名判囚的被告是28歲的曾裕生,32歲的黃漢偉及40歲的王錦發。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案件嚴重程度屬中度,3名被告案發時一同行事,屬有預謀犯案,縱火地點是港鐵最繁忙的車站之一,是東鐵線與其他線路的交匯處,火種燃燒約數十秒,除會構成人身傷害風險,亦會引致恐慌及對市民造成不便,因此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案中另一名被告、33歲技術員鄭偉森則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