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醫院一名精神科男病人,3年前因與另一名男病人發生爭執,在浴室推跌對方,令對方撞向牆壁傷重不治,被告被控誤殺罪,早前在高等法院裁定誤殺罪成,今日判監兩年。
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指,36歲被告張澤明案發時,與死者正接受醫院的治療,事件原本只屬一宗普通襲擊,但不幸演變成一宗有人死亡的悲劇。法官說判刑不能忽視被告有多次暴力案底,但考慮到因控方索取法律意見,案件拖長近兩年,令被告一直活於會否被起訴的陰霾當中,酌情減刑半年至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