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國家安全處今晨開始,針對網媒《立場新聞》發布煽動性文章,在不同地方展開執法行動,拘捕3男4女,包括《立場新聞》的編輯及時任董事,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煽動意圖罪;又帶同法庭手令,搜查立場新聞位於觀塘辦公室檢走大量電腦、電話、文件、電子器材以及50萬元現金。

消息:《立場》創辦人蔡東豪被通緝

被捕的包括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前總編輯鍾沛權、《立場》母公司前董事周達智、方敏生、吳靄儀及何韻詩,以及正還押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消息指,目前不在香港的《立場新聞》創辦人蔡東豪正被警方通緝。

警方指《立場新聞》涉嫌在2020年7月至今年11月期間,不斷刊登多篇帶煽動性文章,企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引起對香港司法憎恨、引起香港居民間不滿、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唆使他人使用暴力或不服從合法命令。保安局長亦根據《國安法》43條,凍結《立場新聞》6100萬港元資產,是警方國安處歷來凍結最多的款項,大部分資金用隱密方式傳入,以逃避執法機構調查資金來源。

警方:《立場》多篇文章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上,就《立場新聞》發布大量煽動性文章,列舉多個例子,包括形容香港抗爭者「被失蹤」和「被侵犯」,形容全部都是毫無事實根據的惡意指控。亦有文章指「中共赤裸地濫用權力,用法庭展示隻手遮天的威能」;亦曾描寫有防暴警察在中大事件中,用槍對準遠處的黃頭盔並開槍掃射,並說「燒晒佢」,但警方指,有關案件已經審訊,反問有無畫面或證據顯示這些描述。

李桂華指,涉案的煽動性文章有很多,有部份是由行國際線的逃犯,以博客身份提供,或者以獨家專訪的形式發布,用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政權,或者呼籲外國制裁中央或特區政府。他又說,曾經有博客文章作者,肆無忌憚地提出自己舉辨了很多不同的集會,創立代表團去不同國家遊說,並撰寫多份制裁名單,反問這些是否請求外國制裁。他又指,涉及的文章包括很多主觀元素,透過對受訪者言論表示支持,達到煽動危害國家安全。

警方:會調查《立場新聞》英國分社真正營運目的

李桂華說,《立場新聞》表示不收贊助及每月訂閱費,但質疑資金為何充裕到可以在英國開分社,認為相當可疑,形容責任可能多於報道新聞,因此警方除了調查資金來源,亦會調查英國分社營運的真正目的,包括有否合謀其他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及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亦正通緝一些在逃人士。雖然有人已經辭任,但仍然要對當時的行為負刑責。

被問到是否有在逃人士身處海外,李桂華指,每宗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罪行,警方都會追究到底,即使是在香港以外違法,根據國安法,警方都有域外執法權。

李桂華強調警方執法並非針對傳媒

李桂華表示,今早持法庭手令,搜查《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手令並不包括禁止這個網媒營運,對於市民轉載《立場新聞》的文章及報道,是否犯法,李桂華表示,要看轉載時的意圖,但建議市民不要轉載,因罪行相當嚴重,有機會違國安法罪行,呼籲市民切勿令自己陷入危險。

對於《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在國安處執法後,先後停運,政府是否樂見報社倒閉,及警方是否已成為規管傳媒的工具,李桂華表示絕對不是,強調警方只是規管是否有人犯法,不針對任何行業,只要不犯法,警方就無興趣,但由於發生在傳媒機構,才做多些執法,強調並非針對傳媒。

李桂華表示,警方國安處查案時,不是只調查有無人違反法例,強調維護國安的同時,亦會留意保障人權,遵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間承認的高標準公約等。李桂華說,公約列明市民可享有的自由,但亦講出相關限制,包括要尊重他人權利和名譽,保護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等,強調執法有理據,不影響香港人權及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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