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港區國安法定罪案件的被告唐英傑,決定撤回上訴。

唐英傑前年7月1日駕駛插有寫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撞傷3名執勤警員,去年7月底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2項罪名成立,判囚9年,他其後就刑期及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原定將案件排期今年3月22日進行,並要上訴方在明日或之前呈交書面陳詞,代表律師今日確認,唐英傑已撤回上訴。司法機構網頁亦顯示,案件沒有聆訊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