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接獲66宗有關洗衣店的投訴,有市民指使用洗衣店的自助儲物櫃服務,交收兩件分別約2200元及1300元的衣物,事隔一個月才獲店家通知已遺失衣物。消委會介入後,洗衣店口頭同意賠償,但拖延近4個月才發出賠償款項。亦有市民將一件有毛領的皮褸交給洗衣店清洗,存放半年後取回,發現毛領嚴重縮水。洗衣店只作出124元折舊賠償及退回會員卡餘款。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交付清洗貴價衣物時,先了解洗衣店的賠償條款,並保留單據;又建議在交付前拍照作記錄,當有爭議時亦有據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