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一名署理高級行政主任,涉嫌被指欺騙部門,藉著取應診假去看中醫,但實際上去了參加跳舞中心的舞蹈班,她承認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41歲女被告傅申,入職政府近20年,案發時負責為黃大仙區議會提供秘書支援。被告由2018年11月至去年6月期間的其中3日,向上司提交「申請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報稱在3日的下午,要到一間中醫診所求診,但被告實際上除了去求診外,還到銅鑼灣一間跳舞中心參加舞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