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容海恩,在大會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檢討寄養轉為領養兒童的政策,指最近有寄養家長反映,近日就其寄養幼兒申請轉為領養時,被社署要求必須首先放棄寄養該兒童,認為程序非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考慮,倡可先不用放棄寄養兒童;議員謝偉俊就質疑當局現行安排,未有考慮人性問題,批評政府作出檢疫等政策,都未有考慮人性。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回應指,寄養和領養的性質、對申請人要求和標準等截然不同,過往有不少例子是寄養者年齡較大、或經濟條件欠佳,根本不適合領養,若果不要求先放棄寄養兒童,更會為領養做成困難,反而有損兒童的利益和福址,重申現行安排並不是一刀切,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最合適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