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8日上環暴動案,15名被裁定罪成或認罪的被告,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法官練錦鴻將案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他表示,明白案件對被告和家人造成很大負擔,又指不喜歡判人坐監,各被告身家清白,亦是成功的社會人士,但法律就是法律,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辯方求情時,其中4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指,案發在元朗暴力襲擊事件後一個星期,被告在衝動下犯案,並非為個人利益,亦沒有作出明顯的暴力行為,其中2人當時只在現場淋熄催淚彈,加上4人案發時年輕,由19至24歲,本身無刑事案底,考慮案件背景,以及被告行為與本身性格不符,希望法庭輕判,讓被告盡快重投社會。

至於案發時17歲的男被告何栢耀,開審前已經認罪,他的代表律師引述懲教報告指,被告因健康狀況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判入教導所是合適,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年輕,並已還柙72日,採納有關建議。